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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采风|洞头检察:做“蓝色海湾”守护者【645期】

温州检察 2021-04-28

基层采风

做“蓝色海湾”守护者


编者按

40年砥砺奋进,40年春风化雨。40年来,温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发展大局,聚焦监督主责主业,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温州检察机关需要新作为。近日,温州市检察院启动“共筑温州检察梦  携手奋进新征程”基层采风活动,在字里行间感知基层检察院顺应改革、服务发展的生动实践。



《温州日报》专栏版面



增绿护蓝,积极走出“海岛公益诉讼”新路子


第七站:

做“蓝色海湾”守护者


“洞天福地,从此开头。”美丽的百岛洞头是温州“镶嵌”在东海之滨的“海上花园”。得天独厚的海岛和海洋自然资源,赋予了这片“蓝色海湾”广阔的发展前景。海洋经济和旅游经济成为洞头的支柱产业。


保护海洋及周边生态环境是洞头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义。自2016年7月起,洞头区把“蓝色海湾”整治作为“海上花园”建设的重要抓手和“一号工程”,统筹发力、全面推进,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发展格局。去年以来,洞头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建设“海上花园”、争创乡村振兴海岛样板的工作目标,立足海岛检察工作实际,以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为切入点,部署开展“守护蓝色海湾”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走出了一条“海岛公益诉讼”的新路子截至2018年12月底,该院共筛查公益诉讼线索400余条,挽回国有财产损失960多万元,督促查处违法排污、违法销售主体68家。


团 | 结 | 奋 | 进     振 | 兴 | 中 | 华


积极排摸线索

守护一片“蓝色”海域


“检察官,你们快来看看,有船晚上在海里乱倒垃圾,我们养殖的紫菜经常被他们乱倒的塑料袋给缠住。”去年11月,洞头区检察院12309举报中心接到霓屿海域渔民的举报——近段时间,该海域发生多起非法倾倒废弃物事件。


收到举报后,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的检察官随即赶赴现场进行查看核实,确认后将线索通报区海洋与渔业局,并督促该局加强海上巡查。在洞头区检察院的建议下,区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公安、港航、海事等部门开展海上专项巡查,并于几日后的夜里9时许,在洞头区深门大桥附近海域当场查获一艘非法倾倒废弃物的船舶。


据了解,该船舶当天从龙湾区某码头出发,原计划准备将1000余吨废渣土运往瑞安丁山。但为了节省油费和时间,该船将原本用于填海的渣土连同废弃物一路倾倒到海里。直至被查获时,该船上的废弃渣土仅剩200余吨。大批量废渣土的非法倾倒,对该片海域的海洋生态造成了严重破坏。


获悉此案后,洞头区检察院迅速提前介入并委托省环科院对该船舶非法倾倒的废弃物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害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船倾倒的废弃物有机物含量过高,造成该片海域富营养化。非法倾倒行为已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随即向区海洋与渔业局发出检察建议。后区海洋与渔业局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罚款15万元以及清除污染费10万元的处罚。


上述案例是洞头区检察院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的一个缩影。据了解,去年以来,洞头区检察院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8件,其中涉及环境资源领域的就有12件,包括三盘港餐饮店污水直排污染海洋、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损害渔业资源等。除了加强涉海公益诉讼案件的查办外,该院根据市检察院部署,对洞头区涉及人为方式侵占滩涂湿地、未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围填海政策法规规划落实不到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不力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排查,共摸排到问题线索14项,并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跟进调查,用“检察之盾”护卫“蓝色海湾”的美丽。


一份检察建议

抚平废弃矿山的“伤疤”


“半屏山,半屏山,一半在大陆,一半在台湾……”这首民谣中所唱的一处半屏山就是位于洞头区东屏街道的半屏山景区。近年来,半屏山、仙叠岩、龟岩峰等山体景观逐渐成为洞头除海洋旅游资源外的另一张“金名片”。但在美丽的背后,仍有一些露天废弃矿山未得到及时治理和有效恢复,存在较为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并对洞头的整体旅游形象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据调查,洞头区现有5处矿山存在逾期未治理的情况。其中,霓屿网僚鼻料场地处灵霓大堤入口,是外来游客进入该区的必经之路,而这些废弃的矿山就如同一道“伤疤”,严重破坏了该区的自然风貌。


最终,一份检察建议为这道“伤疤”开出了药方。


针对了解到的情况,洞头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先后走访该区国土资源局、农林水利局、财政局进行调查取证,并对逾期未治理的废弃矿山进行现场勘查、拍照取证。2017年10月27日,该院向区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依法履行职责,责令违法主体履行矿山地质生态治理恢复义务。


该院对该区废弃矿山的监督也得到洞头区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目前,该区国土资源局已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治理点所处区位等因素,分别采取了景观性治理、生态修复性治理、矿地利用模式治理等方式进行治理,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强化协作联动

凝聚各方“守护力量”


做“蓝色海湾”的守护者,这是洞头区检察院服务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目标定位和工作指引。更好地护卫“蓝色海湾”,也需要形成工作合力,以更强有力地举措给违法犯罪分子以震慑和警醒。


对此,洞头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在依托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预警平台的基础上,该院密切上下联动,积极向市检察院汇报线索摸排情况,并对于成案可能性大的线索及时制作案件线索流转单,确保案件的质效提升。


守护“蓝色海湾”,除了划出“硬杠杠”,也要有“铁拳头”。2018年3月,洞头区人大常委会听取了该院关于公益诉讼的专题报告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该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该院已与区市场监管局、区环境保护局建立了案件通报制度: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案件办理完毕后要及时将案件材料发送给该院;该院则对是否存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况进行审查。据统计,截至去年12月,共审查相关案件60余件。


据记者了解,该院目前正与区国土资源局、区环境保护局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讨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拟于近期出台。



洞头区检察院40年结硕果



1

1979年8月1日,根据宪法规定,洞头县检察院恢复重建。

2

1984年,洞头县检察院被评为“浙江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

3

1988年-1989年,洞头县检察院经济检察科连续两年被省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4

1990年,洞头县检察院被评为“浙江省检察宣传先进集体”。

5

1994年,洞头县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6

2000年,洞头县检察院被省院评为“基层建设五好检察院”。

7

2011年,洞头县检察院侦监科被省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8

2015年9月,洞头正式撤县设区,温州市洞头区检察院正式挂牌。

9

2015年至今,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洗钱等系列案件88件95人,审结金额429300万元。

10

2016年至今,监督行政机关移送非法捕捞案件23件53人,公安机关已立案15件25人。

11

2017年,温州市洞头区检察院全力支持和配合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落实内设机构改革要求,由10个内设部门整合成5个。优化检力资源,实现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分类定岗。

12

2017年,温州市洞头区检察院检察监督部被省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文字 | 杜一川

排版 | 李碧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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